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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1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卖出持有的“垒知转债”。截至目前,“垒知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1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垒知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垒知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垒知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就回售相关事项向全体“垒知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原因 根据《募集说明书》,截至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即 5.31 元/股),公司需发布一次回售公告,届时仍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垒知转债”的交易对方有权行使回售权,将满足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金额回售给公司。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垒知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 2.00%,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 计算天数为 52 天(自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利息为 100×2.00%×52/365≈0.285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28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知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知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若“垒知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垒知转债”将停止交易。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垒知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垒知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四、关于“垒知转债”暂停转股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垒知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年 6 月 18 日)将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6 月售申报期间可进行转让,具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